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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IVDD到IVDR的轉變-以及面臨的挑戰

2025-05-08

從體外診斷醫療器材法規 (IVDD) 到體外診斷醫療器材法規 (IVDR) 的轉變,標誌著體外診斷產業監管方式的重大變革。儘管歐盟委員會堅稱該體系的整體結構和方法保持不變,但製造商仍面臨許多挑戰。

本文原刊於LabCompare

這一轉變帶來了 更嚴格的分類框架更清晰的預期用途定義,以及更高的臨床證據證明和驗證標準。這些變化體現了歐盟致力於提升病患安全和市場透明度的決心,同時也引入了新的合規要求,需要產業利害關係人做出策略調整。

但這種轉變對製造商究竟意味著什麼?這些變化又將如何影響監管環境以及體外診斷產品的開發與上市方式?

IVDR下IVD分類的演變

先前,體外診斷試劑的分類依據的是一份反映1998年技術和科學認知程度的通用清單。然而,先前的分類體系缺乏基於風險的策略,並且已經過時,促使歐盟採納了歐盟委員會建議的分類方案。全球協調工作小組(GHTF) 2008 年。這項新框架已在全球許多國家實施,它將體外診斷試劑分為四個風險等級,並制定了具體規則,指導根據每個設備的風險等級進行監管合規性評估。

在新分類系統下,體外診斷試劑 (IVD) 根據其預期用途和製造商聲明進行分類,反映了其對患者健康的潛在影響。用於高風險診斷(例如血型鑑定或癌症檢測)的器械屬於高風險類別,而對患者健康影響較小的器械則屬於低風險類別。例如,篩檢器械與用於診斷或監測的器械相比,需要考慮不同的因素,因為這些檢測結果所依據的決策會帶來不同程度的風險。

分類的轉變要求體外診斷試劑 (IVD) 的預期用途不再局限於簡單的分析物檢測,而是涵蓋其臨床功能、功效聲明、適應症和目標族群。從監管角度來看,這種轉變意味著預期用途從純粹的分析性描述(例如「用於在 EDTA 血漿中進行測量」)轉變為更詳細的定義,包括目標族群、臨床適應症和特定應用案例。例如,新的描述可以是「用於在 [設備名稱] 自動分析儀上,針對 [年齡範圍] 年齡層的患者,在 EDTA 血漿中進行 [癌症類型] 癌症篩檢」。

此外,所有設備的組合(例如用於自動化流程的設備,或與其他設備組合用於樣品採集、製備或工作流程其他部分的設備)都必須明確規定。

最後,所有聲明必須作為臨床證據的一部分進行驗證,包括科學有效性、分析性能和臨床性能,並透過性能評估流程(單獨的計劃和報告)進行驗證。體外診斷醫療器材法規 (IVDR) 強調,臨床證據應基於充分、高品質的數據,以評估體外診斷試劑是否安全有效並達到預期的臨床效益。製造商必須考慮最新的科學訊息,並儘可能降低可預見的風險,並將這些資訊納入產品設計和用戶資訊(例如警告和禁忌症)中。此外,可能還需要透過臨床效能或可用性研究來驗證這些內容。

體外診斷試劑研發中的規劃與合規

這項變更需要結構化的規劃,以及對科學、分析和臨床評估的透徹理解,並按照適用的標準進行測試。所有這些都必須詳細記錄,以便獨立的公告機構(NB)審核員能夠透過客觀證據進行驗證。在展示和證實臨床證據時,規劃過程對於醫療器材開發的生命週期方法以及相關的品質管理系統(ISO 13485)至關重要,如MDCG 2022-2指南中所述。

IVDR規定,績效評估流程,如下所述:第五十六條及附件十三必須將效能評估理解為一個持續更​​新的過程。這意味著製造商在開始性能測試之前,必須制定詳細的計劃,明確責任人、方法和時間表。該計劃將指導實際報告的撰寫。這種方法確保了變更得到跟踪,從而可以進行調整以避免效率低下或不必要的返工,並最終使計劃與實際結果保持一致。

以下是體外診斷醫療器材法規 (IVDR) 或現行標準中要求提交「計畫」和「報告」的一些範例:

計劃

報告

參考 IVDR 或標準

績效評估計劃(PEP)

績效評估報告(PER)

科學有效性報告

分析績效報告

臨床表現報告

第56條 績效評估與臨床證據

附件十三

臨床性能研究計劃(CPSP)

臨床表現研究報告(CPSR)

第68條 績效研究的開展

附件十三

EN ISO 20916

上市後監測(PMS)計劃

上市後監測(PMS)報告

第79條 上市後監理計劃

附件三

上市後業績追蹤(PMPF)計劃

上市後業績追蹤(PMPF)報告或

定期安全性更新報告(PSUR)

第79條 上市後監理計劃

附件十三 B 部分

風險管理計劃

風險分析

風險管理報告

附件一 GSPR,3a

EN ISO 14971

可用性計劃(形成性或總結性使用者介面評估計劃)

可用性報告

(形成性評量或總結性評量)

EN 62366-1

理論上,計劃、執行和總結的概念很簡單,尤其是在品質管理系統(QMS)程序到位,能夠明確定義和控制計劃、測試和報告的情況下。然而,許多體外診斷(IVD)生產商缺乏完善的品質管理系統程序,儘管大多數程序都已在《體外診斷醫療器械指令》(IVDD)中規定,並在ISO 13485標準中定義多年。此外,許多IVD生產商往往未能充分理解這一簡單的概念,並且沒有將計劃和上市後監測(PMS)放在優先位置。多年來,這些生產商在歐盟《體外診斷醫療器材指令》的監管下運營,監管力道相對較弱。

對製造商的影響

根據體外診斷醫療器材法規 (IVDR),體外診斷試劑 (IVD) 需要透過性能數據對其預期用途進行清晰的驗證和記錄。這項要求可能會限制其銷售,因為臨床醫生只能按照製造商聲明的特定用途使用。雖然允許超適應症用藥,但這會將責任轉移到臨床醫生身上,並將驗證工作轉移到實驗室。因此,銷售團隊和監管團隊之間可能需要進行大量的討論,以明確預期用途並確保其與臨床證據相符。對於組合式器械,例如與自動化分析儀配合使用的 IVD 試劑盒,製造商也必須驗證這些組合。如果製造商不進行驗證,則實驗室將負責驗證這些組合,這會增加實驗室的成本和時間。

隨後,性能評估和臨床證據可能需要大量的文檔記錄,尤其是在計劃不充分或未充分考慮最新標準的情況下。品質管理系統(ISO 13485)、風險管理(ISO 14971)、可用性(EN 62366-1)和良好研究規範(ISO 20916)標準的正確應用,往往是公告機構發現不符合項的根源所在,這些不符合項有時甚至可以追溯到數年前。如果計劃文件和程序缺失或不合規,這些問題將難以解決。

總而言之,體外診斷醫療器材法規 (IVDR) 下體外診斷 (IVD) 分類系統的變更對預期用途和臨床證據產生了重大影響。雖然醫療器材製造商熟悉醫療器材指令 (MDD) 下的基於風險的分類系統,但許多 IVD 製造商仍在適應從體外診斷醫療器材法規 (IVDD) 到 IVDR 的轉變。這些挑戰通常只有在其數據經過獨立公告機構審查和評估後才會顯現出來。與其他許多監管流程一樣,良好的規劃和意識是滿足要求的關鍵。只要準備充分,IVDR 下的 CE 認證流程可能比最初看起來更容易。已經收集並記錄了足夠數據以支持其聲明並符合最新標準的 IVD 製造商會發現從 IVDD 過渡到 IVDR 要容易得多,在某些情況下,甚至可能根本不會遇到任何重大挑戰。

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

為了符合體外診斷醫療器材法規 (IVDR) 的要求,體外診斷試劑 (IVD) 生產商必須採取系統性的方法來應對不斷變化的法規。雖然過渡過程可能比較困難,尤其對於那些不熟悉基於風險的分類的生產商而言,但妥善的規劃和文件記錄能夠簡化這一過程。從專家指導到先進工具的使用,重視法規準備工作的生產商將更有能力滿足 IVDR 的要求,節省時間和成本,並在競爭中保持領先。

關於作者

Oliver Eikenberg 是 Pure Global 的全球品質保證/法規事務及體外診斷醫療器材法規 (IVDR) 經理。他在醫療器材法規事務領域擁有超過 17 年的經驗,並在器材開發、生產和產品管理方面具備豐富的實務經驗。 Oliver 擁有分析化學博士學位,並在研發、生產和品質控制方面擁有 15 年的經驗,致力於在 IVDR 領域推進智慧高效的解決方案。

作者:Pure Global 的 Oliver Eikenberg 博士